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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申领江苏省居住证办事指南

非本市户籍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无锡居住的,可以按规定申领《江苏省居住证》;无锡市区、江阴、宜兴之间跨区域居住的居民也可以申领。具体受理要求以居住地公安机关最新告知为准。

资料更新:信息来源:公开网页

办理信息

未单独列出的信息可能在正文或来源说明中;材料要求、适用条件、费用与办理时限,请以办理部门的最新说明为准。

办理部门
  • 无锡市公安局
所需材料
  • 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 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 居住在租赁房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 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就读学校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办理地点
  • 申领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住地社区警务室
咨询电话
本页未单独列出咨询电话。
打开服务网站

当前链接指向服务网站首页。请进入后查找对应事项,确认适用地区、办理条件及登录要求。

办理说明

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无锡居住的,可以按规定申领《江苏省居住证》;无锡市区、江阴、宜兴之间跨区域居住的居民也可以申领。

材料清单

申领人须提供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并根据实际居住情形提供下列一种居住证明:

  1. 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2. 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3. 居住在租赁房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4. 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5.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就读学校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办理渠道

向申领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住地社区警务室申领。线上服务入口可访问无锡公安一体化平台。

材料提交

申领人只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由公安机关免费复印留存。

重要提示

各区受理窗口的具体要求可能调整,请以办理时公安机关最新告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