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打击黑恶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清朗网络空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舆情敲诈、色情敲诈、网络暴力、非法催收、恶意索赔、劳务碰瓷、强迫消费、碰瓷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线索。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存在“软暴力”行为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五)采用胁迫、教唆、引诱等手段,有组织地操控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六)涉黑涉恶腐败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相关线索。
(七)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以及在逃涉黑涉恶人员活动轨迹、藏匿地点、资金往来等相关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市扫黑办举报方式
邮政信箱: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9号楼市扫黑办,邮编214000
举报电话:0510-81821024
电子邮箱:wuxishb@126.com
(二)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邮政信箱:无锡市高浪西路58号无锡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14000 举报电话:110、0510-82222367 电子邮箱:wxsgashce@163.com
(三)各市(县)区举报方式
江阴市扫黑办
邮政信箱:江阴市澄江中路110号市委政法委206室,邮编214431
举报电话:0510-86826092
电子邮箱:shce001@qq.com
江阴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政信箱:江阴市澄江中路110号江阴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214431
举报电话:0510-86827349
宜兴市扫黑办
邮政信箱:宜城街道东山西路19号市公安局C楼311室,邮编214200
举报电话:0510-87988056
电子邮箱:yixingshb@163.com
宜兴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政信箱: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西路19号宜兴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214200
举报电话:0510-87977049
无锡市梁溪区扫黑办
邮政信箱:无锡市崇正路1号1009办公室,邮编214000
举报电话:0510-82806172
电子邮箱:wxslxqshb@163.com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扫黑办
邮政信箱:无锡市梁溪区县前东街288号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刑侦大队,邮编214000
举报电话:0510-82220631
无锡市锡山区扫黑办
邮政信箱: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912办公室,邮编214101
举报电话:0510-88218923
电子邮箱:wxxsqshb@163.com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扫黑办
邮政信箱: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2号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刑侦大队,邮编214101
举报电话:0510-82225189
无锡市惠山区扫黑办
邮政信箱: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7422办公室,邮编214174
举报电话:0510-83892192
电子邮箱:wxhsshb@163.com
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扫黑办
邮政信箱: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10号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刑侦大队,邮编214174
举报电话:0510-83596368
无锡市滨湖区扫黑办
邮政信箱: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518办公室,邮编214062
举报电话:0510-81173165
电子邮箱:wxbhshb@126.com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扫黑办
邮政信箱: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99号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刑侦大队,邮编214072
举报电话:0510-85114043
无锡市新吴区扫黑办
邮政信箱: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邮编214123
举报电话:0510-81891448
电子邮箱:wxsxwqshb@163.com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扫黑办
邮政信箱: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无锡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邮编214028
举报电话:0510-85211854
无锡市公安局无锡经济开发区分局扫黑办
邮政信箱:无锡市经开区吴都路258号无锡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刑侦大队,邮编214000
举报电话:0510-68075050
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举报。市、市(县)区扫黑办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市、市(县)区公安局扫黑办电话举报时间为全天。遇有紧急情况请拨打11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应尽量提供人员、时间、地点、犯罪事实、造成后果等详细情况。
(二)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构陷他人,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所有举报人信息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依法保障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
中共无锡市委平安无锡建设及
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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