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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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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类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申请两地及两地以上异地备案时,不可以通过承诺制备案的方式办理。 2.以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三种类型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6个月内不得取消异地备案登记。 3.承诺制备案后续须补齐材料,请谨慎选择办理承诺制异地备案登记。 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非永久有效,备案有效期与参保人员所提供的备案认定材料的有效期一致。 5.如需进一步了解异地就医相关问题,详情请咨询0510-12393。 来源: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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