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页/网页收录记录

网页收录记录

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网站:无锡市人民政府-首页

采集时间:

抓取时间不等同于原文发布日期;内容和有效日期请以原网页为准。

网页摘要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2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2018年12月起,市区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从1170元/月调整为1350元/月。江阴市、宜兴市按规定调整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 二、各(市)县、区人社、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折不扣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报告。 附件: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

访问原网页

历史版本时间

仅展示最近收录版本的时间和标题,不提供历史全文浏览。

  • 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