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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锡房金(2015)22号】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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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一】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 【解读】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3月30日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为支持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心调整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政策二】首次及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 【解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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