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页/网页收录记录

网页收录记录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网站:无锡市人民政府-首页

采集时间:

抓取时间不等同于原文发布日期;内容和有效日期请以原网页为准。

网页摘要

一、补贴对象 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在其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二、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后当月起即可申请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填写《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向纳税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办理,非纳税单位可至单位注册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办理,也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办理。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生育二孩

访问原网页

历史版本时间

仅展示最近收录版本的时间和标题,不提供历史全文浏览。

  •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