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收录记录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的61种情形及其标准-其他案例-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
来源网站: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
采集时间:
抓取时间不等同于原文发布日期;内容和有效日期请以原网页为准。
网页摘要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霍姆斯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及情形,包括: 经济补偿金=0,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41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1,用人单位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外,还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3种情形(即代通知金)。 一、经济补偿金=0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2.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历史版本时间
仅展示最近收录版本的时间和标题,不提供历史全文浏览。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的61种情形及其标准-其他案例-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