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7号)
《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修订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修订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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