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2025年2月25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6年6月26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6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产生、收集与贮存 第四章
(2025年2月25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6年6月26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6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产生、收集与贮存
第四章 运输、利用与处置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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