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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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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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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06438/2016-04732 生成日期 2016-10-08 公开日期 2016-10-13
发布机构无锡市
图解:《关于2018年调整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锡人社规发〔2018〕2号)
图解:《关于2018年调整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锡人社规发〔2018〕2号)
无锡市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2023年)_无锡济康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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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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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来源:中国宜兴日期:2008-09-12 00:00:0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可以补缴吗?
医疗卫生类知识问答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可以补缴吗?
可以补缴。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期满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发布日期:2024-11-18 15:51 来源: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可以补缴吗?
医疗卫生类知识问答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可以补缴吗?
可以补缴。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期满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发布日期:2024-11-18 15:51 来源: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市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助力“六稳”“六保”工作
政策文件及解读
市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日期:2020-07-15 15:30:37 浏览次数: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20〕114号
市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医保政策措施》专题新闻发布会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 新闻发布会
《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医保政策措施》专题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年3月24日14点
地点:市民中心2号楼3楼新闻发布中心
本期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朱琳颖
出席领导: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严雪峰、市财政局副局长缪燕青、市税务
2023年无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待遇--无锡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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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是根据无锡市区域卫生资源整合的总体规划,由原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和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于2007年11月整建制组合而成的无锡地区最大的公立医院。医院位于清扬路、金城路交界处东南隅(清扬路299号),处
无锡市人民政府·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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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上海、浙江、安徽等周边省份2023年均已开展门诊共济改革,南京、苏州、常州等省内所有城市统一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此项改革。我市2023年起同步实施,通过调
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实施意见》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主要是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54号)、《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21〕4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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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废止)
来源:中国宜兴日期:2013-12-13 14:08:3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宜兴市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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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宜兴市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废止)
来源:中国宜兴日期:2008-06-10 00:00:0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