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本站已收录的公开资料,包含历史信息;活动和政策是否仍有效,请查看详情及原文日期。
网页(20 +)
关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名单的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民生领域服务 > 就业创业服务 > 公告提示
关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16:23
根据《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58号)文件规定,经系统比对、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
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2015年四季度市本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
序号姓名身份情况(人员类别) 补贴时间段拟补贴金额(单位:元)
1 黄彦诚新政1 2015年度 3000
注:人员类别栏
‘新政1’代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新政2’代表‘在锡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新政3’代表‘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新政4’代表‘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
在公示时间内存
2015年三季度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
序号姓名身份情况(人员类别) 补贴时间段拟补贴金额(单位:元)
1 刘丁琳新政3 2014~2015年度 12000
1 龚志贤新政3 2014~2015年度 6000
注:人员类别栏
‘新政1’代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新政2’代表‘在锡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新政3’代表‘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新政4’
无锡市2018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公告
无锡市2018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公告
根据《关于明确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现将无锡市2018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对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
无锡市2019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公告
无锡市2019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公告
根据《关于明确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现将无锡市2019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对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第二类企业名册公示(第一批)
根据《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6号)文件中规定的发放补贴中第二类对象相关要求,经省认定及企业确认,现将第一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第二类企业公示名册(第一批)
序号企业名称在岗人数(人) 在岗人员在岗天数合计(天) 补贴金额(元)
1 无锡市恒通医药卫生用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第二类企业名册公示(第二批)
根据《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6号)文件中规定的发放补贴中第二类对象相关要求,经省认定及企业确认,现将第二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82411322,
无锡市2018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公告
无锡市2018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公告
根据《关于明确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现将无锡市2018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对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
无锡市2019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公告
无锡市2019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公告
根据《关于明确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现将无锡市2019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对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第二类企业名册公示(第一批)
根据《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6号)文件中规定的发放补贴中第二类对象相关要求,经省认定及企业确认,现将第一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第二类企业公示名册(第一批)
序号企业名称在岗人数(人) 在岗人员在岗天数合计(天) 补贴金额(元)
1 无锡市恒通医药卫生用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第二类企业名册公示(第二批)
根据《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6号)文件中规定的发放补贴中第二类对象相关要求,经省认定及企业确认,现将第二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8241132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如何申领?
问: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如何申领?
答: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3个月(含)以上的,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
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欢迎您!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移动应用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服务专题 > 就业创业 > 政策通知
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10:29发布机构:滨湖
无锡市2018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公告
无锡市2018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公告
根据《关于明确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现将无锡市2018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受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对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
请问宜兴本地人,毕业之后回到宜兴就业,就业地是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社保交在宜兴,缴费满到一定月份是否可以申请生活就业补贴
网站支持IPv6
登录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个人中心 | 退出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首页
资讯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政务服务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互动交流>热点回应
请问宜兴本地人,毕业之后回到宜兴就业,就业地是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社保交在宜兴,缴费满到一定月份是否可以
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0〕1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20〕20号
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关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名单的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民生领域服务 > 就业创业服务 > 公告提示
关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16:23
根据《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58号)文件规定,经系统比对、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
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欢迎您!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移动应用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服务专题 > 就业创业 > 政策通知
关于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10:29发布机构:滨湖